申请日本永驻的条件如下:
1、住所条件
申请者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。
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,也就是说申请者本人必须在日本生活5年以上,不符合这个条件没有申请资格。申请者必须在日本办理申请手续,修改前的《国籍法》曾允许日本人配偶者在当地日本领事馆提交申请手续,但现在的《国籍法》已经取消了这一条。理所当然,申请者要有合法在留资格。申请者临时离开日本,或者有住所变动,都不影响申请。
2、能力条件
申请者20岁以上,具有本国法律规定的成人能力。
但是,这里所说的20岁的条件,不包括和成年人父母一同申请的孩子,因为这时孩子的申请是以其父母申请被许可为前提的,按照日本人的子女来看待,可以免除20岁以上的能力条件。
1、探亲类签证只能探望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、子女、孙子女。其他人不能申请家族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书。
2、如果打算过去实习,可以联系在那边的公司,由那家公司代为办理。亲戚不能代办此类签证。
3、不能直接申请“特定活动”类签证。这个签证都是在长期签证即将到期,给你回国准备,或者转其它类型签证时过度的签证。
4、办理的资料可以在日本“法务省入国管理局”的网站上查找到。不需要护照原件,提交护照复印件就可以了。
5、在留资格认定书的签发需要1个月~2个月,拿到认定书以后还需要到国内的日本领馆办理签证,居住地是领馆所在地的7天可以办理好,没有的需要15天左右。你自己算算时间。
你要弄准到哪个使领馆申请。不同的馆要求不一样。
还要看你的【在留资格】的种类,不同种类要求不一样。
大使馆的要求,所有的都要 签证申请表 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(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) 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及申请人页) 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
根据目的不同还有其他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