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【学术条件要求】
1、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,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外(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), 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。、
2、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3、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,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,将 获正式录取。
4、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* C+或以上之成绩。(法学院课程除外)。*相等于4分制GPA之2.3分,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。 注:此平均分只是最低的要求,学校一般都是择优录取!
二、【英语条件要求】
如果申请人所获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,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:
1、雅思考试(IELTS)总分6.0 或以上,且单项分数不低于5.5 分;
2、托福 (TOEFL)书面考试 550 分或网上考试 80 分或以上;
3、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(CET) 六级430 分或以上;
澳门大学法学院隶属于澳门大学,是澳门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。法学院开设分别用中、葡文教学的法学士课程,还有分别用中、葡、英文教学的法学硕士及学士後证书课程和法学博士课程。
法学院拥有来自澳门本地、中国内地、葡萄牙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教员。师资主要组成有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和具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员。此外,法学院定期邀请国际著名法律学者担任访问教授,以及聘请一部分澳门现任的法官、检察官、***部门的法律专家和律师为***教员。这些国际及本地法律学者丰富了法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及学习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