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学位。一般指有专门职业要求的研究生教育学位,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,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目前我国主要在硕士层次设置专业学位,经批准已经在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教育、法律等37个学科,举办专业硕士学位教育。
专业学位原则上招收大学本科后有一定专门职业实践经验的人员,2009年个别专业招收的学生范围开始扩展到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教育部2012年新版本科专业目录中新设置的13个学科门类,分别是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、军事学。没有学术性和专业性之分。